外国人在中国注册商标需注意?
发布日期:2017.09.04
《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国外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文。
国外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