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商标异议答辩需要的资料: 1.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2.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答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答辩理由书; 5.异议答辩申请材料; 6.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页的复印件
代理将商标信息提交至商标局后,大概3-4个月会出具纸质受理通知书,界时我司会安排邮件至客户公司。 三 、审查 商标答辩受理后大概9-12个月可完成,商标局出具答辩证明文件。 四、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 ![]() 第二十二条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常见问题 |